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4日,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地产”)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和《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房产公司)与梅州市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远源房产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合作开发梅州房产公司依法取得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壹佰伍拾亩土地。三方约定:由本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负责项目开发,梅州房产公司将上述壹佰伍拾亩土地转让给目标公司。本公司将目标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具体内容请参阅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转让股权公告》。
201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股权转让进展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收到了股权转让款、成立了目标公司平远县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将目标公司50%的股权过户给梅州远源房产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请参阅2014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梅州房产公司需将依法取得的位于平远县大柘镇壹佰伍拾亩土地过户到目标公司名下,近日,土地过户手续已在国土部门办理完毕,土地已过户到目标公司平远县远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