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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1 | 刘志坚 | 013****948 |
| 2 | 王学良 | 011****599 |
| 3 | 李保才 | 011****745 |
| 4 | 刘绍宏 | 012****390 |
| 5 | 王敏雪 | 003****483 |
| 6 | 贾土岗 | 013****431 |
五、本次权益分派无送(转)股。
六、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2、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
3、咨询联系人:李保才先生、武振生先生
4、咨询电话:0553-5316355、5316333
5、传真电话:0553-53165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