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16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杨毓董事授权李风春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的净利润 287,459,469.0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541,649,075.37 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876,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1,556,284.65元。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度末计提减值31974.19万元,其中:
1、对成本高于售价的番茄酱、甜菜糖、颗粒粕等部分产品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36.2万元;
2、对固定资产价值减损的资产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46.78万元;
3、对应收款项按公司会计政策的账龄标准拟计提坏账准备19591.21万元。
三项共计31974.19万元。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7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2014年公司需要将向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额度为6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10亿元,融资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番茄、甜菜、甘蔗等原料收购、农业生产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司以销售回款归还本息。
具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业务。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见《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年1月1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公司本期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而发生的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变更前的会计政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本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二、十七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17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母公司的净利润 287,459,469.0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541,649,075.37 元。
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51,876,1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1,556,284.65元。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3年度末计提减值31974.19万元,其中:
1、对成本高于售价的番茄酱、甜菜糖、颗粒粕等部分产品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36.2万元;
2、对固定资产价值减损的资产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46.78万元;
3、对应收款项按公司会计政策的账龄标准拟计提坏账准备19591.21万元。
三项共计31974.19万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7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2014年公司需要将向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6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融资业务10亿元,融资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番茄、甜菜、甘蔗等原料收购、农业生产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司以销售回款归还本息。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见《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规定而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 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18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201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中粮(德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番茄酱 | 461.36 | 1.06 |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糖制品 | 15,394.75 | 1.63 |
| 中粮可口可乐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糖制品 | 15,446.40 | 1.29 |
| 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小包装糖、饮料、胶囊、林果、白砂糖 | 4,167.23 | 44.51 |
|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糖制品 | 1,685.97 | 0.14 |
2、需要补充确认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
2013年度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中粮饲料有限公司销售颗粒粕,交易金额1685.97万元。
二、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201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和以下关联方企业发生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销售糖制品等公司产品。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向中粮可口可乐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口可乐”)销售白糖,因中粮可口可乐公司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司”)销售白糖,因蒙牛公司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向中粮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饲料”)销售公司颗粒粕等产品。因中粮饲料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3项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彦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在2014年度和上述3家关联方企业的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13年度公司净资产60.19亿元),故上述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中粮可口可乐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06月
公司住所:天津东疆保税区海丰物流园八号仓库二单元-12
法定代表人:王积斌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及相关原辅材料的批发;供应链资产租赁(仓库、场地及机械设备);供应链信息咨询、管理服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供应链IT应用系统的开发、咨询与维护;市场推广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2、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孙伊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伍亿零肆佰贰拾玖万零捌佰柒拾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拾伍亿零肆佰贰拾玖万零捌佰柒拾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蔬菜、瓜果种植;畜牧饲养;代理所属各地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冷冻饮品及食用冰、软饮料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3、中粮饲料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大安胡同6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许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经营饲料。一般经营项目:饲料原辅材料的购销、仓储;机械设备、包装物品的加工、制造、销售;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机电设备、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配件、计算机及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照相器材、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的仓储、销售;粮油的仓储;粮油包装储运器材、检化验机具仪器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以上相关的咨询、信息服务;国内举办展览、展示;物业管理;房屋出租。
设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销售白糖 | 中粮可口可乐 | 2.5-2.7亿元 |
| 销售白糖 | 蒙牛公司 | 1.9-2.1亿元 |
| 销售颗粒粕 | 中粮饲料 | 0.3-0.35亿元 |
| 合计 | 4.7-5.15亿元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
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彦敏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拟审议的《关于补充披露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所确定的交易价格依据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19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自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入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来,公司每年均需要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额度在人民币10亿元以内。
根据公司2014年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14年拟继续向中粮财务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彦敏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邬小惠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现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关联方中粮财务借款,在不超过10 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借款利率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中粮财务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证了公司周转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支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资金的取得,将确保公司2014年度流动资金的需求,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议案材料提前送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向中粮财务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维护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中粮财务的借款业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20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17日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相关规定,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1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14]1号)文件第二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
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此解释发布前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此项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涉及需调整的业务及单位:
(1)2013年公司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中粮集团所属的Tully公司,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13年4月11日完成控股合并Tully公司100.00%股权,投资113,907.31万元;
(2)2011年12 月公司以39,073 万元购买中粮集团持有的北海糖业公司100%股权。
3、变更内容:
公司本期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而发生的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变更前的会计政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13年末影响金额 | 2012年末影响金额 |
| 资产项目: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96,772.44 | 1,696,772.44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04,667.11 | 14,661,345.16 |
| 固定资产 | 84,237,813.15 | 96,080,023.95 |
| 商誉 | 185,023,192.50 | 185,023,192.50 |
| 无形资产 | 180,144,205.63 | 190,899,083.58 |
| 小计 | 465,406,650.83 | 488,360,417.63 |
| 负债项目: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14,507.44 | 37,024,920.33 |
| 小计 | 33,914,507.44 | 37,024,920.33 |
| 股东权益项目: | | |
| 资本公积 | 239,874,954.55 | 478,621,346.57 |
| 未分配利润 | 191,617,188.84 | -27,285,849.27 |
| 小计 | 431,492,143.39 | 451,335,497.30 |
注: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扣减本期净利润的影响后,与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相差238,746,392.02元,系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Tully公司时,本公司所属香港糖业公司做为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财务报表时,对于合并成本超出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无可冲减的资本公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减了未分配利润。故合并Tully公司时,相关影响数最终影响的是未分配利润。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13年影响金额 | 2012年影响金额 |
| 主营业务成本 | 10,011,364.92 | 10,011,364.92 |
| 管理费用 | 12,942,401.88 | 12,942,401.88 |
| 所得税费用 | -3,110,412.89 | -3,110,412.89 |
| 净利润 | -19,843,353.91 | -19,843,353.91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843,353.91 | -19,843,353.91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规定作出的变更,影响公司2013年、2012年商誉、无形资产、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公司已做了追溯调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规定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规定而进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 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4-021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下转B0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