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5号楼207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刚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0名,代表股份4,045,227,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6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国投曲靖发电55.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32,582,159股;反对 12,645,802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李学良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