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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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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1日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订了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合同总价:16亿元人民币和3.25亿美元以及15.1425亿塔卡(按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价格商定日汇率折算,上述价格总计约合38.05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按照上述合同商务附件A第1.0条中规定,如果业主有意自行承担价格为7.6725亿塔卡的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则总承包商应将上述建设工作交由业主承担,并从合同总价当地币部分中扣减相应金额。

 2014年2月6日,业主正式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由其承担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经双方协商,本公司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签订了《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3》(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将上述建设工作(价格为7.6725亿塔卡,按照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价格商定日汇率折算约合6,534.92万元人民币)从本公司工作范围中删除,并将合同总价中当地币部分由15.1425亿塔卡减少为7.47亿塔卡。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于当地时间2014年3月25日签字后即生效。

 2、本补充协议的履行期限

 本补充协议不改变原合同的履行期限。

 3、本补充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补充协议将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交由业主承担,不影响本公司对原合同继续执行。

 二、本补充协议当事人介绍

 1、业主: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

 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是孟工业部下属最大的国营公司,其注册地位于孟加拉首都达卡,主要负责化肥生产和供应,旗下现有13家大中型企业,涵盖化肥、造纸、水泥等多个领域。

 总承包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义;注册资本:295,980,000元;主营业务:成套设备进出口、国际承包工程、一般贸易等;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2、履约能力分析

 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为孟加拉政府部门下属的国有公司,结合其信用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已向公司支付款项的实际情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本公司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2011年未发生业务交易;2012年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发生销售金额269,496,859.80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的16%;2013年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发生销售金额808,508,449.93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52%。

 三、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房屋设施、医疗中心及清真寺的建设工作从本公司工作范围中删除;

 2、 合同总价中当地币部分由15.1425亿塔卡减少为7.47亿塔卡;

 3、《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本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在签定《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时,已充分预估上述建设工作可能由业主承担。本补充协议虽然会减少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业务收入,但由于涉及金额占总合同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补充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本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补充协议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今后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孟加拉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补充协议-3。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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