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3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B045版)

 (上接B045版)

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下属合营公司提供的出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

(3)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交易实际发生时的定价是否公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 月15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

(8) 关于选举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报酬的议案;

(11) 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12)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13) 关于2014年4月-2015年4月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将部分使用美元投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15)关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责任险的议案;

(16) 关于批准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及

(17) 关于对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投资BG LNG船项目融资出具出资承诺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附:

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李建红先生 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主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此前在中远集团工作,曾任中远南通船厂厂长、中远工业公司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兼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中方董事长、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董事、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以及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解正林先生 美国休斯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本运营部代理主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执行董事、代理总经理。曾任国家物价局、国家计委主任科员。1995年9月调入中国石化总公司,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处长、处长。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担任中国石化集团财务计划部副主任,2006年3月担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中石化集团资本运营部副主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新刚先生 大连海事大学 (原大连海运学院)航海系船舶驾驶和港监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交通部水运司司长等职务。2005年9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7年4月起任CLNG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起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4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济师。2011年3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苏先生自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历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曾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华 立先生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后获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历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招商局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谢春林先生,高级船长、高级经济师、上海海事大学EMBA。1983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航海系,曾任上海海运局油运公司船舶三副、二副、大副、船长;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海监室副主任;中海集团总公司运输部调度处副处长、中海印尼船务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海荷兰代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海欧洲公司副总裁、中海驻地中海航运代表处总代表等职,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焦天悦先生 1982年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原上海海运学院)港口机械专业。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天津港集团工程师; 1997年起任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2001年起任现职。

陈 蕾女士, 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7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0年11月起担任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2年3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刘威武先生, 2009年2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CLNG公司董事。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香港明华财务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尹永利先生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2005-2008年任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尹先生在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有超过35年的工作经历,曾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副主任。尹先生目前还任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9月起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国元先生 现任中远集团总公司商务总监。1982年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LLM)。曾任中远总公司政策法律处处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企划部经理、总经济师;天津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欧洲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总裁和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中远国际有限公司副主席、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航运发展局/港口发展局/物流发展局委员、香港总商会理事/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副主席/香港船东协会副主席、曾被香港特区政府授予太平绅士(JP);中远集团总法律顾问;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刘先生具有高级经济师和兼职律师资格,自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1年5月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 斌先生 曾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远洋船舶船长、航运处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天津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中远欧洲公司总裁,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顾问。2011年12月退休。201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宝林先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总公司计划部生产计划处副处长;中国石化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划处副处长;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油化工生产管理部生产计划处处长;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副主任。2009年11月退休。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3)

原条文修改后条文
(二)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通常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可以进行中期或季度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4[01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召开。

监事会主席吴振勤女士、监事刘志民先生、监事王向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谢春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财务部总经理王有良先生、财务部副总经理李佳杰先生、审计(稽核)部高级经理林旗女士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3年度经营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和业务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为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下转B047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