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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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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核心价值股票
基金主代码481001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增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何肖颉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宋炳珅、何江旭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何肖颉
任职日期2014-03-06
证券从业年限16年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16年
过往从业经历曾任博时基金基金裕阳的基金经理助理、基金裕华的基金经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担任社保基金管理小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基金主代码基金名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050009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07-062008-07-03
-基金裕华2005-02-042007-07-06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国籍中国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全球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486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2月2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61,021,686.2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7,950,147.9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8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二次分红,2014年第一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二次分红,2014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4年2月28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80元。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首次募集初始面值;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一次,每年收益分配至多4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3月17日
除息日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3月1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4年3月1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3月19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3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4年3月18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3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除息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4年03月1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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