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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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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2月18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2014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接收了本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40164号)。

 2014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向本公司发出《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40164号)(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要求本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资料。本公司将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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