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有三类:一是由证监会主管、主要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二是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支持票据;三是由银监会审批资质、人民银行主管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
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转为常规。此后,上交所、深交所均组织券商进行了业务培训。
目前,以设立专项计划为载体是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绝对主流方式。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显示,截至2月24日,仍有37个设立专项计划的申请处于审核通道当中,其中最近被受理的为1月24日银河证券、恒泰证券递交的两个项目申请。
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取消之后,市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一是不再允许券商开展专项投资业务,相应被市场解读为专项投资业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被叫停;二是证监会取消相关业务的审批制,将来资产证券化业务采取备案制。有投行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资产证券化业务叫停,虽然专项投资审批业务将明确取消,但资产证券化业务将以其他形式存在。目前存量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机构部继续审核,未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划归新成立的债券部管理,至于该项业务未来是否需要审核,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草拟方案暂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