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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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