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2014年2月18日,公司与部分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拓”)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签订转让协议的标的股权占上海华拓总股本的11.917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标的股权占上海华拓总股本的98.8584%,本次收购已完毕。
3、本次股权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鉴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了《关于与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授权管理层签订后续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详见2014年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16号公告),2014年2月18日,公司与上海华拓的10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21,558,598.53元的股权转让款收购上述股东合计20,357,490股的股份,收购比例为11.9175%。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与上海华拓所有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累计收购上海华拓168,870,000.00股的股份,收购比例为98.858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签署协议的交易方情况介绍
本次签署协议的交易方共10人,均不参与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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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交易标的、股权出让方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详见2014年1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03号公告:《关于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四、(一)不参与业绩承诺的股权转让协议”。
四、资金来源及后续安排
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上海华拓所有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后期付款、工商变更等事项。
五、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备查文件
详见2014年1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03号公告:《关于收购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