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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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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0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年2 月 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的通知,华侨城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4年2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4,117,991,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6.63%。

 二、首次披露本次增持计划公告的时间

 2013年6月25日,华侨城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2014年6月26日。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3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二、增持目的

 华侨城集团认为,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华侨城A的市值被市场低估,这种状况不利于华侨城A的未来发展,也有损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华侨城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有责任表达对华侨城A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情况

 2月18日至2月19日,华侨城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华侨城A 19,047,3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6%,平均价格4.877元/股。

 截止到2月19日收盘,华侨城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137,038,71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6.89%。

 四、华侨城集团承诺

 华侨城集团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不会影响本公司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

 华侨城集团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本次增持计划不需要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华侨城集团的增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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