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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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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4-003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公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广东证监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及各相关方截止本公告日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在公司股改期间对出售公司股票时间和价格的承诺:

 1、承诺内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所持有的中炬高新股份;在承诺锁定期后火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竞价出售公司股票价格仍不得低于2.9元(此价格不因实施本次股改方案而变化,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若实施送股、配股、分红等相关除权事宜,此价格需复权计算)。

 2、承诺生效日:2006年5月18日。

 3、承诺履行情况:①自承诺生效日起36个月内,火炬集团没有出售所持的本公司股票;②出售公司股票最低价格承诺仍在履行中。

 二、除此以外,公司各相关方并未作出其他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三、截止本公告日,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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