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改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 | 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合计拨出682万股作为标的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划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张学阳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作为标的股票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股权奖励计划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实施,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六个月后开始实施,并于2015年底前由董事会完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 股权奖励标的股票已按承诺划入张学阳先生证券账户代管, 股权奖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推出,具体办法和实施细节将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