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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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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的专项公告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4-001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大连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大证监发[2014]28号),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方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截至?2013?年底尚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截至2013年底,相关方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冷股份国家股将在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将提出2005年度-2007年度每年分红不低于大冷股份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授权大冷股份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尽快制定和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和约束机制。2006年1月9日除大冷股份管理层股权激励因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未实行外,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大冷股份管理层股权激励因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未实行。基于上述股改承诺履行情况,对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的25% (19,213,921股)继续予以锁定,待大冷股份管理层股权激励最终实行后申请解除限售。

公司相关方上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没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符合监管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同相关方积极沟通,敦促其尽快提出解决方案,重新规范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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