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0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文件要求,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自查,对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未完成承诺履行情况表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最低减持价格
顺鑫集团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即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满后,当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 元/股(若自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顺鑫农业股份。 | 2005年10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亦未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