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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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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4-004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8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古龙粉、高文秋、高文都以及其他发起人井沛花、高斌、密守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0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遵守限售股份锁定承诺之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一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

 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古龙粉、高文秋、高文都以及其他发起人井沛花、高斌、密守洪承诺: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的章程,保证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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