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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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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等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履行情况

 2007年公司股票发行前,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行前发起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已于2011年5月23日全部解禁,上述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承诺期限内均已严格履行了承诺。

 二、关于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公司股票发行前,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作出了避免与金飞达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2013年底,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2、2013年,公司分别收购了大渡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康定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2%的股权,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进飞先生作出了不与金飞达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2013年底,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2013年底,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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