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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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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2014-00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证监[2014]19号) 文件要求,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事项进行了自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处于承诺期间而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转让其持有的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93.08%的股权、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及大兴安岭云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三家公司股权”)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关于对三家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和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或收入权益法确定最终价值的矿权实际实现的利润达不到预计利润数的情况作出了盈利补偿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1承诺主体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事项对三家公司股权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及盈利补偿的承诺
3承诺内容如果上述专项审核报告显示上述矿权2011-2013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达不到37,421.02万元,控股股东将对两者的差额按照本次转让前享有的权益比例计算的份额进行现金补偿,上述补偿现金应于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如果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在2013年末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达到或超过本次转让价款10%)的,控股股东将对减值准备的数额全额进行现金补偿,上述补偿现金应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4月1日
5承诺履行期限2011年至2014年4月底前
6履行状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二)控股股东关于对相关采矿权价款处置缴纳的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1承诺主体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事项采矿权价款处置缴纳的承诺
3承诺内容本次转让的目标公司所持矿业权中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铅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为C5300000621024)、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勐滨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为C5300002011011120105851)、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镇康县鑫源工贸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放羊山铅锌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为C5300002009113220043468)尚未完成采矿权价款处置。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涉及上述三个矿权的采矿权价款处置金额由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


序号项目内容
1承诺主体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事项同业竞争的承诺
3承诺内容4、鉴于本公司能够从事驰宏锌锗可能不能或不愿从事的项目,比如投资勘查探矿等具有不确定性的高风险项目,降低驰宏锌锗业务的潜在风险,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可在获得驰宏锌锗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从事勘查、开采铅锌矿山的项目。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将在项目前景明朗,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上述项目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驰宏锌锗。驰宏锌锗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收购上述项目。

5、本承诺一经做出将对本公司持续有效,直至上述经营相同或相似产品情形消除或者按照驰宏锌锗上市地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不再需要向驰宏锌锗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为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不再是驰宏锌锗的控股股东。

4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10月10日
5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6履行状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二、控股股东对公司配股事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承诺公布日期2011年4月1日
5承诺履行期限至该三个矿权的采矿权价款缴纳完毕
6履行状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其中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勐滨煤矿采矿权和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镇康县鑫源工贸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放羊山铅锌矿采矿权价款处置缴纳已经履行完毕,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铅矿采矿权价款处置缴纳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对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的承诺

序号项目内容
1承诺主体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承诺事项分红承诺
3承诺内容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
4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8月10日
5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至2014年
6履行状况在承诺期限内,正常履行中。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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