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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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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0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2、召开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10点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久旭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93,537,163股,占公司总股本35.1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朋业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3,537,16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

 内容详见2014年1月29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徐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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