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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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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4-13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厦证监发【2014】7号)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截止至2013年底全部未履行完毕承诺的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

 未有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尚在履行期间的承诺事项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

 承诺内容: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0年12月30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承诺人: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

 承诺内容: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时间:2010年12月30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邹剑寒、李五令、张泉

 承诺内容: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

 承诺时间:2009年10月6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

 承诺内容:

 (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不向其他业务与本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如果未来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本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本公司协商解决。

 承诺时间:2009年10月16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发行前其他承诺

 承诺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

 承诺内容:如全资子公司深圳凯得克被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因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则邹剑寒先生和李五令先生无条件全额承担深圳凯得克应补缴的所得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承诺时间:2011年1月16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5、公司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承诺人:公司

 承诺内容:本次使用募集项目节余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生效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承诺时间:2013年9月28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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