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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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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编号:2014-01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14]1号)的文件要求,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明亮、叶雨注、张坤泉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承诺期限: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的半年内;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原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和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已分别向公司及全体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金阳光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2、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除发行人之外)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宁恩、杨青分别承诺如下:

 1、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2、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本人的控股子公司(除发行人之外)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承诺时间:2009年12月6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73 股票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1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17日,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3年10月18日披露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18日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待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30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披露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第七节 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中已充分说明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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