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3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3年1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新增设执行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剩余35,000万元人民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苏州木渎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吕莉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可以设执行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外出时经授权行使总经理的全部或部分职权。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执行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根据董事会或者总经理的授权,代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管理公司全局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的工作,向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外出时经授权行使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的全部或部分职权。 |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修正。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3-05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剩余35,000万元人民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试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品种: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仅限于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如银行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国债等保本保收益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经理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建议公司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产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六、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2月10日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苏州木渎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苏州太湖度假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吕莉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编号:2013-06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7日 下午 14:00
4、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12月 20 日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述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12月23 日、24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玉燕
电话:0512-66316043
传真:0512-66596419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邮编:21515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 身份证号码: |
持股数量: | 股 | 股东帐号: |
受托人签名: | | 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年 | 月 日 |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30日发出,2013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绣花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外部审计机构。
2013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 号》文件,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领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换取“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各类业务报告。
因此,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