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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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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4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敞口5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并以公司下列资产为该综合授信中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1、下属公司三明人造板厂位于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305号的房地产[经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闽华成评报[2013]房字1336号),评估值为1102.79万元];2、位于永安市境内的林地面积17193亩[经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同大评报字(2013)第018号),评估值5194.20万元]。

 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同意以公司持有的605万股光大银行股票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申请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2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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