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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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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35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购买股权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南海航迎宾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情见2013年9月25日、2013年10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建设集团”)和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区”)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海岛建设集团和新城区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应在股权过户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支付股权交易款22,500万元;最后在海岛建设集团和新城区解除迎宾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含信用担保)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股权款21,500万元。

 依据上述约定,海岛建设集团和新城区在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后已于11月7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在11月14日向海岛建设集团和新城区支付了股权交易款22,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支付股权款23,500万元,占股权转让款45,000万元的52%。后续公司将根据支付剩余款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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