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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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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13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00

2.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华夏幸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31,354,163100
《华夏幸福关于与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931,354,163100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永清县约定区域合作协议的议案》931,354,1631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绍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31,354,16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0.4

第1项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华夏幸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杨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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