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3-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3-03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9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学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3-03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为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规范,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2.变更内容:
将“单项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将对正常经营的其他关联方应收款项“按3%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通过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按以下提取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 1-2年(含2年) | 5 | 5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应收内部关联方往来、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对正常经营的其他关联方应收款项按3%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将单项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通过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按以下提取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 1-2年(含2年) | 5 | 5 |
| 2-3年(含3年) | 20 | 20 |
| 3-4年(含4年) | 50 | 50 |
| 4年以上 | 100 | 100 |
对应收内部关联方往来、备用金、押金、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时间:2013年10月1日
4.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3年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3年利润总额约3,4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合理和稳健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