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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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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变更暨复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ST宝硕 编号:临2013-023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变更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6日,公司接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通知,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因该事项的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后,包括大股东新希望化工在内的相关各方对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详细论证,由于相关各方未能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策划。

为了改变公司目前资不抵债及主业缺失的局面,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与大股东新希望化工商讨后,决定向大股东新希望化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资料。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2013-024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098号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赵力宾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讨论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3.12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4,102,564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六)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八)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十)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24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3,13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权将增加至476,602,564股,其中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87,233,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股份的行为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作为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及其它有关事项;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

(三)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

(四)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五)授权聘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

(六)授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进行相应股份变更登记;

(八)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九)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许可的条件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十一)上述第(六)至(九)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于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其他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议案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就《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共七章、三十六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临2013-025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098号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唐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ST宝硕 公告编号:2013-026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4,102,564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含发行费用)用于“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项目。2013年9月25日,本公司与新希望化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方关系

本次发行前,新希望化工持有本公司123,13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新希望化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9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关联董事赵力宾、黄代云、徐志刚和武敏均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余5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同时,本次交易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新希望化工概况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新希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永好,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新希望化工最近一年简要会计报表

1、2012年度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12年度简要利润表

单位:元

注:注:以上数据为新希望化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就本次关联交易,新希望化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公司A股股份64,102,564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12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3年9月25日,公司与新希望化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新希望化工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本公司亦同意新希望化工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认购数量

新希望化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4,102,564股全部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随之进行调整。

(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新希望化工的认购价格即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

新希望化工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认购方式

新希望化工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五)支付方式

新希望化工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协议生效及终止

股份认购协议自签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后)并加盖签署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首日生效:

1.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其他相关事宜;

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现金发展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有所扩大,产品结构更加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业务收入水平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增强。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以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就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慎审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审议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加自有资金实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该等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时,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55 股票简称:*ST宝硕 编号:临2013-027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河北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0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大街1098号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71051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上述要求的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期全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蔡永起先生 马喜林先生

电话/传真:(0312)3109607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10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9:30~11:30,13:00~15:00。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三、股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73815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各项议案情况如下:

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组二,3.00元代表议案三,依此类推。

2.01元代表议案组二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代表议案组二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二项下的所有议案。

99.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四、投票举例

1、若股东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若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若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若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例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五、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表决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当根据其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项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之议项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议案二之议项二发行方式
议案二之议项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议案二之议项四发行数量
议案二之议项五发行对象
议案二之议项六认购方式
议案二之议项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议案二之议项八限售期
议案二之议项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议案二之议项十上市地点
议案二之议项十一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
法定代表人罗修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项目2012年度
流动资产1,323,852,926.60
非流动资产2,826,507,936.78
总资产4,150,360,863.38
流动负债3,285,410,876.27
非流动负债95,209,166.60
总负债3,380,620,042.87
所有者权益合计769,740,820.51

项目2012年度
营业收入2,251,570,476.62
利润总额-297,550,187.41
净利润-328,731,093.89

表决意见种类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55买入99.00元1股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方式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   
认购方式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10上市地点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155宝硕投票买入代表各项议案代表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02发行方式2.02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2.03
2.04发行数量2.04
2.05发行对象2.05
2.06认购方式2.06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2.07
2.08限售期2.08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2.09
2.10上市地点2.10
2.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11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5.00
关于公司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8.00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9.00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00
上述所有议案表示对以上1-10号议案统一表决99.00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55买入1.00元1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55买入1.00元2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155买入1.00元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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