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1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4,102,564股,发行对象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认购。发行对象已经于2013年9月25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2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
5、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于2006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冀证监立通字贰零零陆贰号《立案调查通知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3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向该案相关责任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09]20-1号),根据该告知书,公司虚假陈述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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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预案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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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明确了阶段性“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9.1%,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4.29%和12.45%,基本实现了“十一五”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并从8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节能减排的管理要求,要求制定、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战略资源,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但我国生产生活用水因传输管道原因造成的浪费相当严重:在农业上,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只有0.4左右,60%的水在灌溉输水、配水和田间灌水过程中被浪费掉;在城市用水方面,管道锈蚀和接头渗漏而造成的漏失率达12~13%。为此,2012年初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中提出“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2012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2〕55号)中提出:“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推广抗旱坐水种和移动式软管灌溉等地面灌水技术,……,大力推广管道输水灌溉”。
塑料是当前资源效率最高、用途最广泛的材料之一,是节能、可再生循环和回收利用的资源。塑料建材制品是继钢材、木材、水泥之后新兴的第四代新型建筑材料。塑料管材和塑料异型材、门窗是塑料建材中用量较多的两个主要品种,具有显著的节能效果,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对我国保护环境、水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实施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行业发展背景
(1)塑料型材发展现状及前景
塑料型材是一种新兴的环保化学建材,主要用于建筑门窗,我国重点发展的建筑材料之一。为了加强我国化学建材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由当时建设部、化学工业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家建材局和中国石化总公司于1993年成立了全国化学建材协调组,并于199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化学建材生产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制定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00年PVC塑料门窗在全国平均市场占有率达到15%,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塑料门窗的推广工作。
目前,国内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27%左右,与气候条件接近的西欧和北美国家相比,我国住宅单位采暖要多耗能2~3倍的能源。建筑能耗中,通过门窗损失的能耗占到全部建筑能耗的40%~50%,因此门窗材料的选择对于节能至关重要。在常用的窗用材质中,塑料的导热和传热系数明显低于铝合金、钢材和木材。除此之外,塑料门窗在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机械力学强度、隔音、防盗、遮阳、耐候性、操作手感等方面的一系列优良性能是其它材料所不能代替的。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政策的推广,塑料型材及门窗以其优良的产品性能、低成本的价格等突出优势应用越来越广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二五”建筑业的发展要以建筑节能减排为重点,发展绿色建筑,使节能减排成为建筑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国家住建部要求新建节能建筑和有住宅节能改造工程的都必须使用节能门窗,优先使用PVC塑料门窗,这为PVC型材提供了持续的良好的发展机遇。
(2)塑料管材发展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加速发展,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和工业等行业市场对塑料管道的需求不断加大,拉动了中国塑料管道行业的高速发展。在提高生产能力和应用量,增加产品种类、扩大应用领域、促进产业科技进步、加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已成为塑料管道生产和应用大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我国近10年塑料管材行业发展迅速,国内对塑料管道的需求一直保持着15%的增长速度,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均取得了长足进步,已建立了以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材料为主的塑料管道加工产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塑料管材产量已达1,080万吨,相比2010年的840万吨,增幅达28.57%。除市政供排水管道、建筑给排水管道和农用(饮用水、灌排)管道等主要应用领域外,塑料管道在燃气、供暖、通讯业、以及化工、电力、矿山等工业领域的应用比例不断提高,在非开挖施工领域中的应用也在不断扩展。
国家高度重视建设节约型社会,塑料管道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方面的优势突出是行业发展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塑料管道生产能耗仅为钢管、铸铁管等传统金属管道的1/4;管网运行时的能耗也远远小于传统金属管道;应用施工过程中开槽占地也比传统管道要少得多;在输水过程中漏损率低、卫生安全;塑料管道在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较少,报废的塑料管道也大多可回收利用。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仍将为国家的节能减排继续作出新贡献。
“十二五”期间,塑料管材行业仍然具有良好的政策支持:首先,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虽然短期内收到宏观调控的影响,但随着“十二五”期间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化配套市政工程将会产生巨大的塑料管材需求;其次,“污水资源化”、“雨污分流”等工程将推动城市排水管网和排污管网建设的步伐,从而也将推动塑料管材行业的高速增长;第三,由于塑料管材有着耐用、性价比高等优势,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水利建设大发展、农村饮水安全系统和“建材下乡”等工程将会为塑料管材行业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最后,燃气、供暖系统建设也会为管材市场创造可观的需求,带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2、公司业务经营背景
受氯碱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未弥补亏损进一步加大,清偿剩余重整债务及维持必要开支所需资金均来源于控股股东无息借款支持。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127,993.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1,299.20万元、资产负债率189.73%。目前,公司氯碱、水泥等主营业务处于停产状态,为了改善公司资不抵债的状况并解决可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公司确立了业务转型的战略目标,即停止氯碱和水泥业务,未来以管型材为主营业务,利用自身在管型材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优质的管型材,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拥有的“宝硕”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主导产品“宝硕”牌PVC异型材与塑钢门窗、PVC管材管件在国内拥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其下属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正在参与重整的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塑料管道行业和塑料异型材行业有着丰富的研发和制造经验。
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具有多年塑料管道生产制造经验。管材公司一直以“引导中国塑料管业健康发展”为已任,通过传承与发展世界领先的塑料管道加工工艺技术,打造符合“关爱环境,造福人类”环保理念的绿色管道,可向市场上提供给排水管道、工业管道、矿用管道、燃气管道等多种产品。公司拥有20余项国家专利,参与了管材领域多个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产品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并被建设部等部委列为建设重点推广产品、小康住宅推荐产品等,在国家多个重点工程中被采用。
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建设部金属结构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型材门窗专委会理事长代表单位,具有多年塑料异型材研发、制造经验。型材公司拥有40余项国家专利,参与型材领域多个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进德国、奥地利成套生产技术及工艺,能够向市场提供八大系列异型材产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该项目在管型材原有技术和市场基础上,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对原有技术进行改进和升级,核心设备采用进口先进设备,部分设备采用国产先进设备,拓宽市场,在原有产品基础上发展大口径市政管道、燃气管道等,实现规模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基础,提升公司在管型材行业中竞争能力。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将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主营业务,提高管材、型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在业务转型、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新希望化工,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的要求。发行对象新希望化工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新希望化工直接持有公司12,313.09万股,持股比例为29.85%,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新希望化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本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新希望化工,新希望化工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9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12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64,102,56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2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6万吨/年塑料建材建设项目”。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12,500,000股,其中新希望化工持有123,130,937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系新希望集团全资子公司,新希望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因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4,102,564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476,602,564股,其中新希望化工持有187,233,50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29%,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亦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获得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新希望化工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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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新希望化工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目前其持有新希望集团的股份比例为62.34%,新希望集团其他股东为刘畅、李巍,持股比例分别为36.35%、1.31%。其中李巍为刘永好先生的配偶,刘畅为刘永好先生的女儿。新希望化工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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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及最近3年的经营情况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是新希望集团所属专业从事磷化工、氯碱化工、钾化工、煤化工等生产和投资管理的集团性公司。2012年末,公司总资产达41.5亿元。
新希望化工直接控股8家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9家、参股公司3家,拥有1家上市公司。新希望化工目前的主要业务涉及矿山、钾化工、煤化工、磷化工领域,同时还对现有的化工板块进行投资管控。新希望化工目前正在推进煤化工、磷化工等项目投资,力争占据煤矿、电石、磷矿资源等上游产业链,保证化工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其主要生产、销售的化工产品包括PVC、高纯氢氧化钾、饲料级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甲醇等。
新希望化工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7.05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25.28亿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亿元。虽然近期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和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的影响,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公司通过加强管控,紧密贴近市场,开源节流,仍保持了主营业务的平稳发展,在区域市场仍保持有较强的竞争力。
四、新希望化工最近一年简要会计报表
(一)2012年12月31日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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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度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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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新希望化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五、新希望化工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情况
新希望化工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希望化工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2012年6月,公司氯碱业务已经停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以管材、型材为主营业务,新希望化工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新希望化工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另外,公司与新希望化工还存有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还可能存在新希望化工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
八、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新希望化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宝硕股份、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发行对象 |
指 |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
管材公司 |
指 |
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 |
型材公司 |
指 |
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64,102,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
新希望集团 |
指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本预案 |
指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定价基准日 |
指 |
2013年9月26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宝硕股份、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ebei Baoshuo Co.,Ltd. |
成立日期: |
1998年7月21日 |
注册资本: |
41,25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力宾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ST宝硕 |
股票代码: |
600155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 1069 号 |
邮编 |
071051 |
电话: |
0312-3109607 |
传真: |
0312-3109607 |
网址: |
http://www.baoshuo.com.cn |
电子邮箱: |
baoshuo600155@sina.com |
经营范围: |
塑料制品、管材、棚膜、地膜、复合包装材料、合成材料、聚氯乙烯树脂、塑钢门窗及零部件、异型材、土工膜、热收缩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塑料半产品、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品、毒害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塑钢门窗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氯碱(以生产许可证核定为准)、木糖、木糖醇、糠醇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名称 |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 |
法定代表人 |
罗修竹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不得经营)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32,385.29 |
非流动资产 |
282,650.79 |
总资产 |
415,036.09 |
流动负债 |
328,541.09 |
非流动负债 |
9,520.92 |
总负债 |
338,062.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974.08 |
项目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225,157.05 |
利润总额 |
-29,755.02 |
净利润 |
-32,873.11 |
(下转A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