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黄金(QDII-FOF-LOF)
2013年8月26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
场内简称嘉实黄金
基金主代码160719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的休市安排。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3年8月26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3年8月26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3年8月26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2013年8月26日伦敦交易所休市(夏季假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2013年8月27日
恢复赎回日2013年8月27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2013年8月27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为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3年8月26日提交的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赎回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2)2013年8月27日起(含27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 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62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8月 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7,31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670,580,704.7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32,526.3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670,580,704.77
利息结转的份额132,526.39
合计670,713,231.16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数量区间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8月 21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基金代码:000177)自2013年8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后,除首个封闭期为13个月外,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或赎回。每个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最短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自每个开放期最后一日的下一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年度对日的前一自然日,为下一封闭期。下一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又进入开放期。依此类推,本基金持续运作。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22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