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确认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3〕113号)。根据该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合规、有序地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