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1. 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644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3年8月7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下转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