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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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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和2013年7月2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9日

 4、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南段1980号成都保利公园皇冠假日酒店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刘革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7名,代表股份326,96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的68.1180%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保荐代表人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96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杨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5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获商务部门相关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国际”)部分股权项目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刊登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5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收购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公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公司通过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国际”)收购利君国际部分股权项目。

 2013年6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利君国际部分股权项目协议股份成交先决条件达成时间延期的公告》,各方同意将于2012年12月28日分别签订的《股份买卖协议》第2.8条约定的各项先决条件达成的最迟时间由“2013年6月30日”延长至“2013年8月31日”。

 201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同意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合批[2013]539号),商务部同意公司以现汇向其香港全资子公司科伦国际增资24.62亿港币(约合3.18亿美元)。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由213万美元增资32,013万美元,投资总额由1,713万美元增至33,513万美元。其他事项不变。该增资用于收购利君国际不超过30%股权。

 同时,公司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97号),商务部反垄断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公司收购利君国际部分股权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公司将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根据各方签订的《股份买卖协议》继续作好成交先决条件的准备工作,待成交先决条件全部成就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并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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