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3-029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7月2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3-03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8月1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3年4月17日起至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2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蓝凯贸易授权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公司分别向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4,000万元、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蓝凯贸易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4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0%;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截止 201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420.91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53,864.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中信银行:4,000万元;浦发银行:1,500万元
担保期限:中信银行:12个月;浦发银行:6个月。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向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申请借款是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8月1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3年8月1日,实际借款余额15,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55%,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25%。
2、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借款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3年8月1日,实际借款余额12,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13%,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37%。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85%,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5%。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51%,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5%。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55%,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25%。
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南京环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4%,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0%。
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向中投信托有限公司借款8,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6%,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20%。
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34%,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0%。
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70%,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50%。
1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02%,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0%。
11、公司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10%,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4.50%。
1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借款1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38%,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此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我们一致认为蓝凯贸易公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蓝凯贸易公司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所签署的各项贷款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