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因部分公告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方式和投资金额:公司拟自筹资金投资2亿元设立朝阳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自筹资金投资2亿元设立朝阳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地在辽宁省凌源市;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冷气工程及管道安装;物业管理。(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注册地:辽宁省凌源市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方式和投资金额:公司拟自筹资金投资1亿元设立朝阳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自筹资金投资1亿元设立朝阳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1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地在辽宁省朝阳市境内;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冷气工程及管道安装;物业管理。(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注册地:辽宁省朝阳市境内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