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3-017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0日以电邮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表决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公告》);
鉴于本项议案为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事项,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5位董事冯劲、张竹筠、林伟民、李峰、朱彤因属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东方宾馆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3-018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公告
一、事项概述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集团)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竞拍取得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大角山公园内的旅馆业用地块,该地块面积为34,313平方米,成交价格为10,250万元。岭南集团和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10月31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地块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在2014年1月31日前开工,在2017年1月30日前竣工。此后,岭南集团出资设立了广州岭南花园大角山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角山酒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并将上述用地登记在该公司名下,规划用于建设园林风格的会议度假酒店。
2009年8月28日及2009年9月29日,先后由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我公司14.36%的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全部划转给岭南集团。2009年10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上述事项的《收购报告书》,报告书中岭南集团公开承诺表示:
1、岭南集团承诺不采取非市场手段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目前的正常经营;
2、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岭南集团将不通过除上市公司以外的经营主体新建或收购与上市公司目前经营酒店同类的高档酒店项目,对于新建或存在收购可能性的该类酒店项目资源,岭南集团将优先推荐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3、岭南集团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24个月内,根据广州市政府产业整合的战略部署和未来资本市场的情况,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逐步整合集团内的酒店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岭南集团承诺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形式、通过合法程序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2年11月8日,我公司收到岭南集团来函,表示岭南集团取得了位于南沙区南沙街大角山公园内的旅馆业用地块,如未来南沙地块用于兴建高档酒店项目,岭南集团将恪守承诺,对存在同业竞争业务领域中的发展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1月9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岭南集团竞拍取得广州南沙开发区关于岭南集团竞拍取得广州南沙开发区用地的公告》。现该用地已确定用于兴建高档酒店项目,根据岭南集团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对是否参与大角山酒店项目具有优先选择权。
为此,岭南集团书面来函就大角山酒店项目向我公司征询合作意向。收到来函后,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仔细地研究论证,决定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
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会议对上述关联事项计划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表决过程中,参加表决的关联方董事冯劲、张竹筠、林伟民、李峰、朱彤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由于本次关联事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因此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岭南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劲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 册 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896.1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 440102771196574 号
粤地税字440104771196574 号
经营范围: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酒店管理,商业展览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岭南集团以酒店旅游和主副食品为核心主业,拥有包括华南首家“中国白金五星饭店”广州花园酒店和国际顶级品牌管理的中国大酒店两大五星级酒店在内的低中高档全系列品牌酒店、四大主副食集团以及以“广之旅”为代表的4 家旅行社等核心企业。
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与间接控制我公司51.55%的股份。
三、大角山酒店的基本情况
大角山酒店位于大角山海滨公园内,以五星级休闲度假酒店为定位,总建筑面积预计约为47,368平方米,设计规划客房数量约350间、餐厅约2间、各类会议室约6间,同时配套一系列休闲娱乐设施。
(一)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1、南沙区概况
(1)地理位置
广州南沙区位于珠江出海口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东与东莞虎门隔海相望,西连中山市,海上距香港38海里,距澳门41海里。南沙区总面积544.12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338平方千米。大角山海滨公园位于南沙区大角山脚东侧,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
(2)交通条件
南沙区的交通是以高速、快速路所构建的陆路交通为主、航运及轨道交通为补充的交通体系,其中,陆路交通主要包括南沙港快速路及京珠高速等,航运交通主要指南沙港与香港之间的往返客轮,轨道交通主要为往返广州的地铁4号线。
(3)发展规划
国家“十二五”战略发展规划中提到,要将南沙区打造为“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南沙新区开发为突破口,打造一个新广州;广州市政府提出南沙新区是打造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战略支点。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南沙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
2、南沙酒店业发展的优劣势分析
(1)优势因素
在宏观层面上,南沙新区已成为国家级新区,未来南沙新区可望在财税政策、土地管理、金融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改革支持。
在微观层面上,大角山酒店地块位于南沙中心组团“明珠湾区”综合服务区,属于南沙新区规划启动区。该地块地处大角山公园内部,环境优美、依山傍水,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2)消极因素
目前南沙区常住人口不多,因此酒店客源主要依靠港澳及广州地区的游客;南沙区尤其是大角山公园周边的交通尚不发达,尚未构建完善的交通网络;南沙区的城市配套设施和周边规划滞后,大角山酒店未来的经营发展严重依赖于周边地区的整体规划实施;由于南沙酒店市场以公司、政府、团体客源为主,因此易受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冲击。
3、周边主要竞争目标酒店情况
目前,由于客源和发展等因素影响,南沙区的高档酒店数量并不多,其中五星级标准酒店一家,即为广州南沙大酒店,四星级标准酒店约五家左右。
未来,随着南沙区地规划发展,各品牌的高星级将不断增加,其中越秀地产与喜达屋合作的南沙越秀喜来登酒店预计将于2016年开始营业。
(二)参与项目的方式
由于大角山酒店由岭南集团全额投资,我公司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的办法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根据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我公司须持有大角山酒店50%以上的股权,按照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计算,即初始投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转让方式)或1亿元(增资方式)。
(三)参与项目的投资分析
根据初步预测,大角山酒店预计总投资62,5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1,047万元,自筹资金21,482万元,预计建设筹备期约为3年,2017年建成并投入运营。按50%以上的投资比例计算,我公司的总投资金额至少超过10,471万元。我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 年度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万元) |
| 2010年 | 6,473 |
| 2011年 | 12,876 |
| 2012年 | 20,997 |
由上表可见,最近三年我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公司有能力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大角山酒店项目的投资。但是,我公司已使用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此外,我公司经营的主体建筑已多年未进行装修改造,根据酒店行业的一般规律,已进入了装修改造的期限,因此,进行大角山酒店项目投资也会对公司的现金流情况造成一定压力。
(四)大角山酒店未来经营预测
1、大角山酒店营收情况预测
(1)营收预测的依据
A、以市场情况为分析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综合两方面因素进行分析预测;
B、参考南沙区其他酒店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
C、参考我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数据;
D、参考酒店行业平均水平和一般规律。
(2)大角山酒店运营十年的营收预测
以我公司的各项运营数据为基础,结合南沙地区高星级酒店的运营数据,预计大角山酒店运营第一年的营收约为1亿元,此后逐年递增,运营第十年的营收水平达到约2亿元。
2、大角山酒店盈利情况预测
(1)营收预测的依据
A、成本费用的各项数据以我公司的数据比例为依据;
B、按照我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建筑物及房屋按照30年折旧,设备按照5年折旧,园林绿化按照5年摊销,土地使用费按照40年摊销;
C、财务费用中银行贷款利率按照6.55%计算;
D、税费项目主要包括房产税和营业税及附加。
(2)大角山酒店运营十年的盈利预测
以我公司的成本费用数据为基础,按照我公司现行的会计制度,预计大角山酒店运营第一年的亏损约为3000万元,此后逐年减少亏损,约在运营第八年实现年度的盈亏平衡,运营第十年的净利润约为400万元。
四、如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酒店行业的平均动态回收期约为13年,根据上述盈利预测,大角山酒店的静态回收期限约为23年(含建设期),动态回收期限将超过30年(含建设期),较大幅度地超过了酒店行业的平均动态回收期限。
此外,如我公司投资大角山酒店超过50%的股权,将合并大角山酒店的报表。我公司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净利润为1,941万元,2012年年度的净利润为3,097万元,根据上述数据,如合并大角山酒店的报表,项目初期将大幅降低我公司的利润,并可能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况。
五、结论及后续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存在投资大而影响公司现金流、项目运营初期连续亏损而降低公司利润以及公司可能长期无法收回投资等一系列问题,在短期内投资控股该项目的可行性较低,为避免投资该项目短期内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公司决定不参与投资该项目。
为深入贯彻广州市委、市政府“12338”发展战略和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部署,在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的情况下,该项目由岭南集团进行投资开发。为此,该项目形成了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基于岭南集团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未来公司将根据大角山酒店的实际运营和盈利情况,遵循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原则,另采取适当的方式参与该项目。岭南集团认为在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的情况下,岭南集团投资开发该项目不违反《收购报告书》中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岭南集团书面承诺:关于大角山酒店,未来将根据其实际运营和盈利情况,遵循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方式使上市公司参与该项目;关于其他现有同业竞争项目,将根据情况变化,择机重新启动消除同业竞争问题的相关事项;关于未来新建或存在收购可能性的该类酒店项目资源,岭南集团将继续优先推荐给上市公司;岭南集团将继续恪守《收购报告书》中的承诺。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由于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事项。
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会议对上述关联事项计划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在表决过程中,参与表决的关联方董事冯劲、张竹筠、林伟民、李峰、朱彤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决策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符合公司与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后,该项目由岭南集团进行投资开发,上述事项不违反2009年10月13日公告的岭南集团《收购报告书》中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上述关联事项也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审核同意。
由于本次关联事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因此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财务顾问意见
2009年度,关于我公司的股权划转事宜,岭南集团聘请国泰君安担任其财务顾问,并出具《收购报告书》。2011年度,为实现《收购报告书》中的承诺,我公司聘请广州证券担任我公司财务顾问进行重组事宜。2013年7月12日,广州证券出具《关于岭南集团参与投资大角山项目是否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专项说明》,说明中广州证券认为在我公司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项目事项的情况下,岭南集团投资开发大角山酒店项目不存在违反《收购报告书》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证券出具《关于岭南集团参与投资大角山项目是否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事项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可保障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同时可避免投资该项目短期内带来的一系列风险,符合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参与投资该项目后,该项目由岭南集团进行投资开发,上述事项不违反2009年10月13日公告的岭南集团《收购报告书》中关于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广州证券出具《关于岭南集团参与投资大角山项目是否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广州证券《关于岭南集团参与投资大角山项目是否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的专项说明》;
4、岭南集团《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说明》。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3-019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2013年8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15:00至2013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市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7、会议地点:广州市东方宾馆230A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
以上第一个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详细内容已于201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名称为《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项议案为关联事项,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 时-18:00 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在8月15日18:00 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24”。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两项议案。1.01代表议案一(此议案为累计投票表决议案);2.00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以“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补选康宽永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1.01 |
| 议案2 | 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对康宽永先生投X1票 | X1股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一经申领可多次反复使用,长期有效。
A、申领服务密码(免费)的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2)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设定一个6-8位数字的服务密码;
(3)检验通过后,系统将提示服务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须牢记);
(4)服务密码须在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方可使用,激活步骤包括输入买入指令、输入证券代码(369999)、输入委托价格(1 元)、输入委托数量(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确认交易(密码将在T+0.5日生效);
(5)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服务密码被盗,可挂失密码,挂失后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第(4)步相同,只是委托价格变为2元,委托数量为大于1 的整数。
B、申领数字证书需提交身份资料、填写申请表并支付数字证书USB-KEY介质费用,股东可参见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每个数字证书可储存多个账号,多个账号可同时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电话:020--86662791
传真:020--86662791
联系人:郑定全、吴旻
邮编:51001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审议事项 | 表决(关于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监事候选人康宽永 |
| 2、关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