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推进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和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
专家表示,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确实具有紧迫性。未来中国经济的增速将有所降低,资本流入的速度也将减缓,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可能增加。随着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日益庞大,未来如果出现风险,国家将难以“兜底”。在宏观环境相对较好的时期建立这一制度,对防范不确定风险比较有利。
权威人士表示,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中,应借鉴有限赔付、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机制等国际存款保险制度实践中较成熟的做法;应考虑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职能,包括适度的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职能,强化对制度参与各方的激励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