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 2013年5月1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通知,能源集团于2013月3月19日至2013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2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58%,减持后能源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3,35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7%。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3年3月19日-2013年5月17日 | 7.90 | 竞价交易 | 4,228,800 | 1.085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姓名 | 股份
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 | 本次减持后持股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股 | 97,586,700 | 25.06 | 93,357,900 | 23.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190,275 | 18.79 | 68,961,475 | 17.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396,425 | 6.27 | 24,396,425 | 6.2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是√否
说明:期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
3、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否
4、本次减持股东能源集团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能源集团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源集团减持股份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5%,无需披露持有本公司权益变动的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能源集团《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