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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298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2 | 01*****896 | 王垚浩 |
| 3 | 01*****851 | 蔡炬怡 |
| 4 | 01*****363 | 余彬海 |
| 5 | 00*****660 | 雷自合 |
| 6 | 01*****043 | 宋代辉 |
| 7 | 01*****733 | 陈锐添 |
| 8 | 00*****448 | 周煜 |
| 9 | 01*****995 | 李绪锋 |
| 10 | 01*****029 | 李奇英 |
| 11 | 00*****778 | 黎颖华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
咨询联系人:党建忠、刘迪
咨询电话:0757-82100271
传真电话:0757-82100268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