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2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充市嘉陵区政府收储本公司土地的议案》,同意嘉陵区政府收储公司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2宗工业土地,(土地权证编号分别为南充市国用(2006)第0004730号 、南充市国用(2010)第022840号,详见2013年 4月13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2013 年5月 3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详见 2013年 5月 4 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
近日,公司偿还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600万元的贷款,解除了【南充市国用(2010)第022840号】土地的抵押。公司收到南充市嘉陵区城市经营开发中心按照协议支付的第一期土地收储补偿费及停工损失预收款3000万元,公司按照协议已经完成对上述2宗土地使用权证的注销手续。
关于本公司92.5亩土地收储事宜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关工作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