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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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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3-015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任松国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414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二)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6758952.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769842.79元,加年初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845746334.6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7976491.86元。由于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及确定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孙渲丛律师、李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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