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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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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3-01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
和独立董事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4 月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近日,经事后审核,因工作疏忽,上述公告需作如下更正: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项(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下第3点: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290,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现更正为: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387,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项(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下第2点: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290,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现更正为:

2013年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预算数(万元)
营业收入387,000.00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20,000.00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一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现更正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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