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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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贾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成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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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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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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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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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与供应商结算时支付票据较多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12年底提取的绩效工资于本年支付所致;
3、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2012年底计提的所得税本年支付及本年预缴营业税、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所致;
4、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2012年底计提的利息本期支付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归还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收入减少影响所致;
7、利润总额增加主要系毛利率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9、净利润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将拥有的位于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B01-1号地块负1、负2层商服用房及车库以实物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方式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励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致商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出具《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房地产对外投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5号],对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上述房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得出评估值为23,193.01万元。增资后,励致商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9,693.01万元。
报告期内,该增资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于2012年3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截止2012年9月7日,东银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399,954股,约占首次增持日已发行股份总数(720,000,000股)的2%。东银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止2013年3月7日,该承诺履行期限完毕,无违反承诺情况。
2、公司于2012年11月开始收购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东银”)100%股权事宜,控股股东东银集团作出业绩承诺:南方东银在2013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值未能达到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测数15,478.46万元,东银集团将在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出具日期后的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实际金额与盈利预测金额的差额。若南方东银2014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低于16,938.65万元,东银集团将承诺以现金补足该年利润差额,并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予迪马股份。截止报告期末,该承诺履行过程中,无违反承诺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对分红标准、比例的要求: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于4月7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并于4月12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对年度分配预案进行分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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