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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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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李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林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

 注释:

 1、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3、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4、上年计提的职工工资在本期发放所致。

 5、暂收款增加所致。

 6、收到国家专项拨款所致。

 7、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

 ■

 注释:

 1、出口货物可免抵扣的增值税额增加,相应计提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3、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5、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E价格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

 注释:

 1、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上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所致。

 4、上期投资联营企业所致。

 5、上期支付股利所致。

 6、本期汇率变动幅度较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购买建设用地事项

 根据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海生物”)与绍兴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生物产业园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昌海生物有限公司与绍兴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生物产业园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的公告》)。根据协议,2013年3月,昌海生物通过竞买方式共取得项目建设用地219.49亩,成交总价5251万元;2013年4月中旬,昌海生物通过竞买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21.06亩,成交总价526万元。上述取得的地块座落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南滨路以南,越中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2013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3-01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六届九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参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3-01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13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5,157,099 股,占总股本22.14%)于2013 年4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规,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上述新增议案的具体内容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除新增上述一项议案外,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人对象、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新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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