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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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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3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公司”)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宇公司”)收购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持有海博公司30%股权事宜已获浙江省金融办批准。

 一、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宇公司与海亮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10,156,962.28元的价格收购海亮集团持有海博公司18000万股股权。公司分别于2013年2月26日、2013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受让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6)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二、取得批准情况

 2013年4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浙金融办核[2013]39号),同意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8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30%)转让给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三、后续安排

 科宇公司与海亮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即日生效。科宇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将要求海博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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