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3-00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3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期货套保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2013年年度公司天然橡胶套期保值合计投入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10 日

 附: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关于2013年度期货套保保证金额度的议案》,进过认真核查和研究,并参照有关规定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控制年度投入期货套保保证金额度利于控制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规范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便于资金预算管理,能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控制风险。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迟京涛、郝如玉、马龙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