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并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股东的综合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资金不能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为通过之日起两年。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3年3月19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广发银行“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拟出资3.98亿元,购买该行“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简称: “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
3、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4、适合客户类型:经广发银行风险评估,本理财产品适合向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的客户销售。
5、 理财货币: 人民币
6、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4.7%
7、理财启动日:2013年4月2日
8、理财到期日:2014年4月2日
9、 理财期限:从理财启动日(含)开始到理财到期日(不含)止
10、银行工作日:理财到期日、理财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采用纽约、伦敦、北京共同的银行营业日。
11、收益计算基础:A/365
12、 认购份额:认购起点份额为 5万份(1元/份),高于认购起点金额部分应为10,000元的整数倍。
13、 理财单位:用于计算、衡量理财财产净值以及投资者认购或赎回的计量单位。
14、 理财单位净值:理财单位净值=(理财资产总值-产品运作及管理相关费用)÷ 理财单位总份数。
15、 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银行和客户均无提前终止权利。
16、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不设提前赎回,客户无提前赎回该理财产品的权利。
17、 本金及收益兑付时间:理财期满,广发银行将在收到投资收益(包括本金和收益)当天将客户理财本金及应得理财收益兑付给客户。
二、风险提示
1、市场利率风险: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预计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且无权利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
3、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为3.0%。
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三、风险应对措施
参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的风控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理财活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通过对闲置超募资金的理财活动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2、2013年3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出资2.07亿元,购买该行理财期限为14天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的本金和收益已经如期到帐。
3、截至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信托和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为59,400万元(含本次39,800万元),尚未到期金额59,400万,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2.06%;
2、公司财务总监和审计总监事前对投资产品方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广发银行“物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