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二号珠江宾馆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13年4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1 日);
3、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截止上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股东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
3、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4、登记时间:2013年4月18日 13:15 – 13:45
四、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廖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陶亚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何小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钱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陈安长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欧阳璐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关于冯伟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其他:
1、本次会议联系电话:020 – 85506086 传真:020 – 85506092
2、联系人:马海杰、苏继祥
3、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4、本次会议将准时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4:00开始,敬请各位参会股东务必带齐出席会议所需股东资料并配合会议工作人员的工作,于会议规定登记时间内抵达会议召开地点并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公司出席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限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廖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2 | 《关于陶亚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
| 3 | 《关于何小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4 | 《关于钱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5 | 《关于陈安长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6 | 《关于欧阳璐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 7 | 《关于冯伟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内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