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熠嵩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为815,53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2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814,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表共15名,代表股份1,33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公司部分董事、3名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13年3月13日、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将审议的议案内容已于201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一项:《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二项:《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三项:《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四项:《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608,662.10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60,866.21元,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121,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3,345,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12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26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6%;
弃权: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本议案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 持股1%以下 | 0 | 0 | 1,268,900 | 94.86% | 68,700 | 5.14% |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0 | 0 | 980,000 | 100% | 0 | 0 |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0 | 0 | 288,900 | 80.79% | 68,700 | 19.21% |
| 持股1%-5%(含1%) | 0 | 0 | 0 | 0 | 0 | 0 |
| 持股5%以上(含5%) | 814,200,000 | 100% | 0 | 0 | 0 | 0 |
第五项:《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0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六项:《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0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七项:《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八项:《关于续聘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九项:《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一项:《关于<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二项:《关于<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三项:《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四项:《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3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第十五项:《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
反对:1,07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康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