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30077号的要求,将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其他整改事项和关注事项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27号(以下简称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黔证监[2008]85号关于转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通知,公司对照自查事项逐条开展自查并对公司治理进行回顾和总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黔证监[2007]99号《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及整改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黔证监[2009]45号《关于推进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建议》和黔证监发[2011]114号《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备忘录》的要求,公司做了以下工作: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根据遵义市城市规划要求,公司必须"退城进园"进入工业园区。本着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为妥善安排搬迁事宜,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帘线生产线尚余资金22,352.69万元的用途,用于购买1200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搬迁技改用地。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部份资金已使用12037.94万元,取得74.1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现正按遵义市人民政府和遵义市湘江工业园区规划进行土地平整;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现金购买固定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公司2012年6月20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现金分别向集团公司和钢联公司购买用于生产PC产品、钢丝及钢丝绳金属制品的机器设备等可拆迁部份固定资产,以消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发展中需规避的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节约管理成本,增强本公司的独立性。该资产已交接完毕,实现了公司金属制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异地整体搬迁项目的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司将通过取得搬迁技改用地并顺利实施搬迁后,以做到资产完整,使搬迁与调整产品结构并重的同时减少关联交易,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